资源共享协议
联系方式
四川省微生物资源平台菌种保藏管理中心
成都市温江区杨柳东路中段98号,611130
联系人:冯老师、张老师
电话:028-82761464
传真:028-82767630
E-mail:siccxnjzz@163.com
网址:http://www.sc-sicc.org.cn

微生物菌种资源提供与利用协议书

四川省工业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中心(SICC),挂靠四川省食品发酵工业研究设计院(以下简称食研院),所保藏的微生物菌种资源已列入国家自然科技资源平台及四川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
 
基于《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精神和原则,SICC就微生物菌种的提供与利用达成以下协议和承诺。

1、购买者利用从SICC获得的微生物菌种时,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包括邮寄运输、进出口、科研、生产、环境保护、生物安全等规定),对于这些菌种的安全存放、管理和使用负有相应的责任。除了生物危害等级被指定为2级的菌种属于病原菌,其它未被指明的微生物菌种,在某些条件下也可以有致病性。SICC认为,购买者对于微生物菌种的潜在危险性和安全操作的重要性已有明确认识,如果使用、处理、保存或丢失SICC的菌种,对购买者或第三方造成损害或伤害,购买者负有完全责任。

2、购买者利用SICC提供的菌种时,不得侵害食研院或第三方对该微生物菌种拥有的任何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虽然SICC的目录和网站上没有这些说明,但是SICC并不保证和声明它们是不存在的。获得所有必须的知识产权许可,并就商业化开发产生的惠益做出分享安排,是购买者本人的事情。

3、经过长期的实验室培养、保存,某些菌种尤其是一些丝状真菌发生性状的退化甚至丢失是无法避免的。因此,SICC不保证它的所有菌种仍保留原始的培养和形态特征;对于一些能够产生特定代谢产物的菌种,SICC不保证这些菌种仍保持原有水平;另外,许多真菌以有性世代名称表示,但培养时仅出现无性世代,所以仅以此形式提供。

4、菌种的鉴定结果虽已根据当前的标准进行了核查,但SICC以及食研院不为错误鉴定结果所导致的损失承担法律责任。由于SICC的菌种目录中有关菌种性质、用途、商品性等信息资料,是由菌种寄存者或赠送者提供的,SICC尚未对其进行完全的试验验证,所以SICC不能保证这些信息资料的正确与否,即对这些信息资料的正确性不负保证责任。

5、如果使用SICC提供的微生物菌种(包括委托保存和委托制作保藏管等菌种)发生损失时,SICC以及食研院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如果必需SICC承担赔偿责任时,赔偿金额的最高限度只能是提供该菌种时收取购买者的全部费用。

6、购买者收到SICC提供的菌种,若发现有不活或污染等情况,应于规定时间内(斜面菌种自寄出之日起2个月内,冻干管菌种自寄出之日起3个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SICC,进入申诉处理程序。SICC只受理用户在严格按照SICC推荐的菌种保存、活化、培养等技术方法操作的前提下,并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问题反馈及质疑,在完成菌种复核后,可以免费更换有问题菌种。

7、购买者利用SICC提供的微生物菌种发表论文或申请专利时,应根据SICC目录中载明的信息资料,说明菌种来源和SICC的菌种编号。

8、购买者不得将从SICC获得的微生物菌种以任何形式提供给第三者。

9、SICC会随时更改本协议的内容。更改后的本协议发布在SICC的网站,即刻生效。

 

                四川省工业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中心
                四川省食品发酵工业研究设计院
                200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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